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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 1.png 

不管幾次,不管多久,不管多少人,

我可以一次又一次的告訴你們,

我喜歡她。

 

對我來說,那不只是一把吉他,

也不只是清澈舒服的嗓音,

更不只是歌曲本身,

也不是所有的形象包裝,

我宿命的相信這是一種無可取代的巧合和信仰,

我不會忘記大部分時間,當我迷失方向、當我挫折、當我失落,

背後有多少力量是來自於一個看似幼稚抽象的瘋狂。

 

我並不迷戀那一頭浪漫的長髮、

永遠像仙女的純白色,

 

我在意著每一篇她的日記,她說過的話,

每次每次,就這麼巧和,她都能在對的時間說到了對的事情,

指引我方向,帶領我前進。

 

我說過這是一種信仰,

好多人覺得我好誇張,

很可笑可是我很喜歡,

我人生最珍貴的選擇幾乎都是來自於她的指引。

 

 

很難想像我會是這樣一個人,

有時候覺得自己像變態一樣堅持著一些什麼,

但是只要結果是讓我覺得好的,我就不在意別人看法。

 

 

 

跟著她一起成長,竟然竟然,將近十年了。

 

 

 

然而我知道像這樣美好的事物,不會只有我才珍惜,

雖然有時候總會對某些很表面喜歡的人感到嗤之以鼻,

早些時候甚至會想問他們到底懂了什麼?還是根本就只是迷戀那些你以為很有質感的行銷策略?

但我心裡其實還是開心的。

漸漸的那些審問別人的心態就收起來了,

不再去管別人對他的喜歡是深皮膚還淺皮膚。

 

我有一百個愛她的理由,一千個,一萬個,

但無法和你們詳述,

只能請你們想像,

有個人能在你心灰意冷時,用她的文字用她的想法,讓你崩潰大哭,又讓你堅強站起來,

有個人能在你的交叉路口,沒有逼迫你,給你勇氣,擇你所愛,

 

今天就算他長得像戎祥,我還是愛她。

永遠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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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lvie17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